| 惩大奸诫小过 促发展是职责 ——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蒋海峰 “服务舟山发展是每个政府部门的头等大事,作为工商人,所有工作更要以服务舟山经济社会发展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真正把服务舟山发展作为每个工商人的一种自觉行为。” 近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蒋海峰在接受记者新年访谈时如是说。 服务发展,工商人的职责所在 蒋海峰说,今年是舟山迈入大桥时代的全新一年,每个工商人都要以“项目推进年”和“企业服务年”为载体,切实转变观念,在广度和深度上做文章,切实履行好工商服务地方经济的职能。 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帮助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做好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等工作,同时探索商标权质押等新途径,按“非禁即允”的市场准入原则和“有效准入”的理念,尽一切可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碰到的问题。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引导企业实施“品牌兴企”战略,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今年工商部门还要拓展服务面,做好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工作。“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都感受到工商的服务,这一定程度上就是让各类市场主体都感受到了政府的关心,必然能进一步优化舟山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让更多的项目落地。” 执法监管,惩“大奸”诫“小过” “作为执法部门,我们现在讲究依法行政,推行人性化执法,行政执法要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蒋海峰认为行政执法的目的不在于处罚,而是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让企业做得更大更强,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蒋海峰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小过”,工商是以告诫为主,去年仅告诫通知书就发出了2700多份。但对于“大奸”,工商部门决不姑息,特别是对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的,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劣质建材、在食品中添加有害有毒物品、商业贿赂、传销等案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罚。 “在行政执法上,我们今年还将继续推行阳光执法,对于疑难案件通过公开评审,邀请各个方面的代表共同来参与,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去办理每一个案件。” 消费维权,培育良好商业环境 “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行政执法部门,今年将重点做好良好商业环境的培育工作,真正营造大桥时代良好的商业氛围。” 谈到消费维权,蒋海峰说,今年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工商部门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培育良好的商业环境,加大对各类消费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的经营意识,通过公众公开评价市场主体等各种社会化监督举措来提升经营主体的信用意识,使市场主体的各种经营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下。 据介绍,目前工商部门正在着力构建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做好一个12315受理平台工作,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完善一张网络,加强与行业协会、商贸企业联络站、基层组织、专家法律援助团的协作,使消费维权做到全覆盖;同时,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处理和群体性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大桥通车后各类突发事件及重大投诉案件的应急处理。 □记者 徐祝君 舟山日报:2010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