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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海贯彻办法规范商标代理行为 | | 来源:定海 时间:2009-12-29 | | | 为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定海分局依据新近实施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对全区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专项调查。 调查发现,代理机构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盲目承诺。部分代理人害怕失去业务,而不顾客观实际和商标代理规则与程序,满口应承申请人提出的非理性要求,盲目承诺使申请人误以为商标的核准注册已成功,而提前谋划商标的宣传、印刷,一旦商标被驳回,造成申请人经济利益受损;二是缺乏严谨。由于代理机构的业务人员没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导致商标查询不严,相同或近似商标未查出,使商标注册申请失败;三是相互诋毁。违背客观事实,以各种方式贬低同行,以达到限制竞争对手为目的。 针对以上情况,该局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商标代理的管理:一是送法上门,做好宣传工作。分局市规科将国家工商总局新颁发的第46号令《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亲自送到代理企业手中,逐家逐户进行宣传,并与商标代理企业负责人座谈,共同学习;二是引导行业自律,提倡诚实守信。引导代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提倡规矩做事、清白做人的经营之道,真诚为申请人着想,解答问题实事求是,代理及时公开,合理收费,不搞恶性竞争;三是提高素质,规范代理行为。该局将强化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管理,使其符合《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基本程序,符合有序竞争。同时引导代理人加强自我培养,自觉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日新月异的新形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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