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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工商局关于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          时间:2009-2-11

 

 

 

 

各县(分)局、市局各处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增长为先、转型为本、创新为魂、民生为重、稳定为基”的工作主线,在全球处于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就进一步优化工商服务,用特别助动、特别帮护、特别监管来确保2009年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帮助和引导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用特别的助动,帮助市场主体闯关脱困

   (一)开展百名干部联百家民企“学送帮促’活动。每名干部联系1-2家企业,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梳理问题,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对涉及工商职能的,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现场办公,尽快解决。属于工商职能以外的,积极帮助企业反映诉求,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及时将中央和各级政府提振经济的政策信息传递到民营企业当中,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到位。完善和落实民企生存状况快报机制,加强企业发展形势研判,全面了解和掌握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状况。

   (二)建立经济信息预报台,加强经济形势研判预警。依托全市各类经济主体登记数据,建立经济信息预报台,定期发布市场主体分析报告,特别是把涉及舟山现代服务业、临港工业发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企业登记信息作为重点分析内容,客观反映各类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不定期发布区域或各相关城市的市场主体登记分析报告,为政府宏观决策、市场主体理性投资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开辟 “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能。继续完善一站式服务模式,方便企业办事,积极推行企业名称远程核准和企业网上核准登记。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对登记材料齐全、申请事项简单的实施当场登记制;对重要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和跟踪服务,不轻易说不,主动沟通,主动协调,以敢担风险、敢负责任、敢作敢为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用特别的帮护,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四)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允许企业和个人以股权向境内公司出资。允许企业和个人将其在公司的股权出质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典当公司、担保公司、一般企业和自然人。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兴办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允许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者在融资时,以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和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等设立抵押权,工商部门凭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支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鼓励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探索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融资新途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盘活各类现有资源。开通出质、抵押信息查询,促进融资规范。

   (五)落实产业政策,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大力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临港工业和特色块状经济,积极引导传统产业升级转型。指导发展和提升一批高品位、高档次的工业消费品市场,扶持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浙江船舶交易市场、舟山市船用商品交易市场等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优势产业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积极指导实行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引导建设一批与城市化发展相配套的新型农贸市场;大力支持和发展中介服务业,推进现代服务业不断壮大。放宽组建集团的条件,鼓励文化、旅游、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服务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放宽公司无形资产出资比例限制,允许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其中可评估且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鼓励各类群体开展网上创业,活跃创业主体,发展网络经济;扶持有发展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活动,缓解就业压力。

   (六)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转变增长方式。建立完善全市优势行业企业品牌培育库,在省、市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知名商品认定中,重点扶持高新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渔农业、舟山传统特色产业等企业。对产品品质好、经营规模较大、市场前景广泛并且有海外营销的重点企业,鼓励商标国际注册,上门指导,重点培育。积极推进“普陀水仙”、“金塘李”、“嵊泗贻贝”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运用,加快舟山海鲜系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注册步伐,及早谋划舟山海鲜系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和保护工作。大力实施商标保护战略,发挥工商系统商标维权联络网的作用,为本地企业在外打假提供全力支持。

   (七)开展牵手消费爱国行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拉动内需。综合运用行政与社会监督、调查、体验、比较、教育等手段,增强广大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大力倡导“内需内聚”,“国人国货”,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爱国消费观,提振消费信心;推进实用消费进农村,责任消费进商场,爱国消费进家庭,科学消费进社区;健立完善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工程,加强商品质量监测,提升舟山人对舟山市场商品的消费信心。

    三、用特别的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八)实施信用监管,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强化市场准入、存续、退出全过程的信用监管,力求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使企业在国际一体化的崭新平台下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大力培植企业健康发展的信用体系和秩序支撑体系,对危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重点是严查非法传销、商业贿赂、虚假广告、制假售假、旅游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网络经济、小额贷款公司、反垄断、洋品牌等领域的监管。

   (九)实行人性化执法,体现柔性监管。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全面实行行政指导、行政告诫、案前预警、案中约谈、案后回访等制度,体现柔性监管。对成长型企业、研发型企业、加工制造企业等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主动上门帮助企业规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或主观过错不明显,事后能够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先进行警示、告诫,责令改正。

   (十)改变企业年检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对企业集团、重点企业和大型连锁企业实行上门集中年检。新设立企业未开业经营逾半年或开业后连续停业逾半年的,有正当理由的,允许其保留营业执照和主体资格,企业在年检时凭未开业理由或停业理由说明函向工商部门报备。对参加2008年度年检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投资、担保、典当、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特殊行业企业、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200万以上(含本数)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需要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外,其它企业一般情况下免予提交审计报告。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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