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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提醒业主警惕借商标初审公告费诈骗现象
来源:          时间:2010-8-30

      近日,岱山县工商局接到辖区某企业咨询电话,企业联络人员称,近期该企业已连续接到北京3家商标代理咨询公司、报刊的信函,要求该企业支付商标初审公告费。
      据悉,该信函中表示,商标代理咨询公司、报刊已在某刊物上发布了该企业的商标初审公告,要求企业支付公告费,且不同信函公告费用分别为880元、980元不等。对此,该局高度重视,随即通过媒体、社区及电话联系等途径,对相关企业、个体户,尤其是商标注册人进行提醒,告知按照我国商标注册程序,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时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缴付了包括商标公告费在内的所有注册费用,每件商标必须经过3个月的公告期,期间没有收到异议后方可注册成功,在公告期间是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的。要求个私业主警惕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诈骗,而给个私经营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有收到此类信件的情况,尽快与工商部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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