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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舟山日报:外企或个人可设合伙企业了 | | 来源: 时间:2010-2-26 | | | 外企或个人可设合伙企业了 3月1日起接受办理,或给舟山带来新一轮投资热潮 从3月1日起,外企或个人可在我市设立合伙企业了。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允许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这在国内还是首次。“国家出台新规的目的就在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吸引外商投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昨天,市工商局外资处处长张新祥告诉记者,此次新出台的规定除了首次突破外商可设合伙企业外,另一个亮点就是大大简化了办事程序,优化了投资环境。 据介绍,按以往的常规操作,外商在国内投资设立一般有限公司,首先要到发改委进行项目审批,然后到商务部门进行章程合同审批,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后才能到工商局办理设立登记,整个过程需2个月左右。但根据新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要设立一般性的合伙企业,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不需要其他部门审批,大大方便了外商投资,优化了外商投资环境。如果手续齐全,当场就给予登记注册。 同时,根据新规,中国自然人也可与外商投资设立合伙企业,这在我国也是首次。“新规实施后,预见会给舟山带来新一轮的投资热潮。 ”张新祥说,目前国家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舟山正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新政的出台对舟山无疑是利好消息。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市共有外资企业240户,仅去年就新增20家。其中以物流为主的服务业呈趋热的态势,去年就新成立3家从事水产贸易等商业物流外资企业,为历年最多。 □记者 徐祝君 舟山日报 2010年2月26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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