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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陀三项措施贯彻网络交易监管新法实施 | | 来源: 时间:2010-6-30 |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深入贯彻新法,普陀分局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加大宣传力度,三项措施备战新领域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自学、分组讨论、相互交流等形式,熟悉领会《暂行办法》的内容和要点,增强网络监管服务的法律意识和主动意识。该局及时在省协同办公系统中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员讨论组,要求信息办人员和各基层信息化管理员参加,通过这个平台,针对《办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难点进行讨论,使学习实现常态化目标。 二是做好宣传。该局通过各种方式将《暂行办法》在企业和群众中广泛进行宣传。办证中心及各基层所办证窗口在年检、企业登记受理时,对企业宣讲《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同时,各基层所结合辖区实际,着力抓好一些重点企业或网站的宣传教育,沈家门所借上门办理网上标识之时开展宣传,勾山所对有一级域名的企业通过记挂号信的形式进行宣传,并在网络标识制作过程进行温馨提示,确保重点企业了解新法实施内容。 三是全面落实。在分析网络监管工作重点以及《办法》出台后新形势基础上,该局进一步明确了各所的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网络监管工作。水产所重点做好对中国渔市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沈家门所、勾山所针对该办法的出台,突出加强了网络案件的查处力度;朱家尖分局、集贸所、桃花所进一步加强了网络建档、网络标识等基础性工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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