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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通知 | | 来源: 时间:2009-2-24 | | | 市属各广告经营单位: 根据《广告法》和《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08年度市属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8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市属广告经营单位。 二、检查时间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09年4月底结束。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正常开展广告经营业务; (二)是否建立健全广告审查、登记、合同、档案制度; (三)是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广告经营价格备案; (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 四、检查程序 广告经营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08年度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并向舟山市工商局商广处提交下列材料: (一)2008年度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 (二)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三)本单位职工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结业证或广告审查员证; (四)2009年度广告价格表(限媒体单位提交); (五)广告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六)其他材料。 市工商局商广处联系人:李国方,联系电话:0580-2925090。 舟山市工商局 2009年2月18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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